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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4-26 04:17 宅~有何不可
印尼前議長涉電子身份證腐敗案被判刑15年

中新社雅加達4月25日電 印尼前國會議長塞特亞·諾凡託(Setya Novanto)因涉夥同他人侵吞電子身份證項目公共資金,24日被雅加達貪污刑事法庭判處15年監禁、歸還貪污的730萬美元贓款、罰款5億元印尼盾(約25萬元人民幣)。
  此間媒體25日頭條大篇幅報道瞭諾凡託被判刑的消息。
  雅加達貪污刑事法庭24日宣判諾凡託與他人合謀犯下貪污罪行,判處其15年有期徒刑、罰款5億元印尼盾或易科半年監禁、歸還貪污的贓款730萬美元、刑滿出獄後5年內不得擔任公職。法庭同時裁定,諾凡託涉貪的730萬美元贓款必須在法庭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繳清,一旦其個人資產拍賣所得不足以償還這筆非法收入,他的刑期將延長兩年。
  據印尼媒體2009年底的報道,印尼政府計劃從2010年開始,在全國範圍內普及基於生物識別技術的電子身份證,並藉此建設全國人口數據庫,至2012年使所有公民都用上這種身份證。
  然而,在實施該項目過程中,曝出貪污舞弊大案。據印尼公訴檢察官今年3月9日在雅加達貪污刑事法庭對相關官員提起訴訟的起訴書披露,印尼國會於2010年7、8月間討論2011財年國傢預算時,將電子身份證項目的採購預算確認?5.9萬億盾,但其中的51%預算用於電子身份證項目的實施,49%將作?“分紅”分配給國會議員、內政部官員、以及項目執行方或合夥企業。
  印尼檢方指控,包括諾凡託在內的80名官員和一些企業貪污瞭該項目資金。諾凡託本人從中獲得約740萬美元非法收入,檢方在起訴書中尋求判處諾凡託16年監禁。
  印尼肅貪委員會於去年4月禁止諾凡托出國、7月將他定?涉貪嫌疑人。同年12月,諾凡託因電子身份證項目腐敗案出庭受審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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